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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教育法律法规》考试重点及出题方向

[ 未知 ] 作者:
2018-03-07 14:48:48 |
  第三部分 教育法律法规
 
  知识点梳理:
 
  
 
  考试重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常考知识点:从最近几年考试真题来看.本章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具体条款。
 
  考试题型:从考试题型上看,本章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的形式考查。
 
  备考方法:在备考中,本章内容以识记为主,考生可在记忆基础上加以理解。各种教育法规的具体内容,结合实例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进行判断仍是考试重点。
 
  出题方向: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义务教育学校对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可以予以开除。()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3、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5、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学校教育以学生为主导,教师为主体。()
 
  【答案】×。解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2015·吉林·判断】为了更好地了解班内留守儿童的思想状况,班主任可以强制检查学生的个人日记,这并不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答案】×。解析:《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题目中班主任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8、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问题学生,学校要耐心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有权开除其学籍。()
 
  【答案】X。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学校无权开除问题学生。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
 
  【答案】X。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0、教师具有独立工作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对学生实施教育、指导和评价的权利。()
 
  【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的一项是()。
 
  A.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使用权
 
  B.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C.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
 
  A.纠正错误
 
  B.赔偿损失
 
  C.限期改正
 
  D.双倍赔偿
 
  【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教育必须做到“两个全面”,即()。
 
  A.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肓
 
  B.全面进行教育改革.全面发展职业教育
 
  C.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D.全面发展.面向全体
 
  【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必须做到“两个全面”,即“全面发展”和“面向全体(学生)”。所谓“全面发展”主要指要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身体、心理和精神等方面都能健康成长。所谓“面向全体”就是应当为所有学生的发展提供全面的教育,从而为学生的未来成长和整体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服务。
 
  4、当前我国为教师实行的特定执业许可是()。
 
  A.教师考核制度
 
  B.教师聘任制度
 
  C.教师资格制度
 
  D.教师职务制度
 
  【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5、个别教师在中小学教室内吸烟,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A.生存权利
 
  B.安全权利
 
  C.人身自由权利
 
  D.受教育权利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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