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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特岗教师考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精选考点(九)

[ 未知 ] 作者:
2018-02-03 10:23:13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7、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8、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1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请?由谁批准?
 
  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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